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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汾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[查看全文]
更新时间:2015-07-10 11:43:09
失业金发放标准

2015年临汾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:失业保险金按临汾最低工资标准的80%

领取条件

1.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

2.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

3.己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。

临汾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

领取材料

1.《劳动合同解除(终止)证明书》原件1份

2.身份证复印件2份

3.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3张,二寸1张

4.本人名下指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

领取流程

1.市直及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(失业保险业务科室)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受理、兑付工作。

2.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(市社保处失业保险科)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基金支出汇总和职业培训、职业介绍补贴申请确认和申报审批工作。

领取期限

1. 缴费年限满一年不足二年的,发给三个月的保险金

2. 缴费年限满二年不足三年的,发给六个月的保险金

3. 缴费年限满三年不足四年的,发给九个月的保险金

4. 缴费年限满四年不足五年的,发给十二个月的保险金

5. 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十年的,发给十八个月的保险金

6. 缴费年限满十年以上的,发给二十四个月的保险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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